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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物房屋分割糾紛如何處理?

仲裁 閲讀(1.3W)
共有物房屋分割糾紛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1、共有房產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爭議;
2、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4、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