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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打官司用請律師嗎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閲讀(3.13W)

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請或者不請。
用人單位拖欠或剋扣工資的,包括辭職後扣押工資不予發放的情況,可帶上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勞動合同,工作證,工牌等)、身份證、用人單位工商登記信息(去全國企業信用公示系統網站查詢打印)去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填表投訴。如果投訴得不到滿意結果,可以進一步收集相關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全面主張更多權利。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拖欠工資打官司用請律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