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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閲讀(2.91W)

廈門市2018-2019年度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為:
1、思明區、湖裏區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650元(比上一年度提高了50元)。集美區、海滄區為每人每月600元(比上一年度提高了50元)。同安區、翔安區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550元(比上一年度提高了70元)。
2、廈門市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思明區、湖裏區為每人每小時6.8元(比上一年度提高了0.3元)。集美區、海滄區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小時6.3元(比上一年度提高了0.3元)。同安區、翔安區為每人每小時5.9元(比上一年度提高了0.4元)元。

廈門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應在頒佈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