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版長期聘用合同樣本
甲方: 診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_________年(自二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其中試用期為3個月(自二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0 _________年 _月_____日) 2、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均希望繼續合作時,須在本合同屆滿前兩週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診所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資歷,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乙方職稱(或職務) 。 2、甲方有權根據實際需要及乙方能力情況調動乙方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三、聘用條件 1、乙方的聘用條件如下, (1)乙方向甲方保證下列聘用條件的真實性: (2)乙方擁有有效資格(證件) 四、工作時間 1、甲方根據診所醫療工作特點,規定乙方的工作時間,每天工作時間根據需要具體安排,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休息一天。 2、甲方有權根據診所工作性質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但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予乙方適當的加班工資。 五、勞動報酬 乙方的報酬按甲方規定的工資標準執行,效益提成另計。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違約責任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變更合同,變更後的合同內容或有關條款經雙方簽章後即可生效。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或其它原因,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需於____月前提出書面申請。 (1)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報酬的; (2)因身體健康狀況不能繼續從事該工作;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塗改或代簽無效。 八、甲方持有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二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零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