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履行的原則有哪些?

勞動合同 閲讀(2.65W)

一、勞動合同履行的原則有哪些?

勞動合同履行的原則有哪些?

(1)親自履行,勞動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則要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親自履行勞動合同。因為勞動關係是具有人身關係性質的社會關係,勞動合同是特定主體間的合同。勞動者不應當將應由自己完成的交由第三方代辦,用人單位也不能將應由自己對勞動者承擔的義務轉嫁給其他第三方承擔。

(2)全面履行,全面履行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律效力的必然要求,是誠實信用原則在勞動合同履行中的具體體現。只有雙方當事人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義務,才能保證合同目的的充分實現。勞動合同的全面履行要求勞動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時間、期限、地點,用約定的,按質、按量全部履行自己承擔的義務,勞動合同任何的不履行、不適當履行都屬違約,在沒有免責事由的情況下,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協作履行,協作履行的原則,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要發揚協作精神,相互理解和配合,相互協作履行,互相幫助,共同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共同實現合同規定的權利。

二、勞動合同履行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條第2款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合同一經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切實履行,以實現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勞動合同時的預期目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後,勞動合同應當全面履行,任何的不當履行均會帶來相應的法律後果。

對於勞動合同的履行情況,是基於實際的合同條款來進行認定的,特別是涉及到相關事項的處理上,還需要對違約的責任進行認定,如果涉及到一方不全面履行責任的、或者沒有協作履行責任而導致違法的情況下,是需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