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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辭退員工代通知金方面有規定?

勞動關係 閲讀(3.24W)

非法辭退員工代通知金方面有規定?

代通知金想必大家都知道,對於代通知金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中也有非常明確的説明。代通知金就是代替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所需要提前通知一個月的那個時間的問題所需要索賠的錢。所以説我們大家關心是有關心的道理的。那麼非法辭退員工代通知金方面有何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通常説的代通知金,就是用人單位在按照上述規定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未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以給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替。

《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因此,賠償金是指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支付給勞動者一定數額的金錢。

違法辭退,不支付代通知金。這是正確的。其他問題,需要研究你的案卷後才能給你正確的意見。  

辭退賠償金是指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或其他相應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且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單位在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提前一個月通知的情況下,可以給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替。

對於非法辭退員工代通知金我們國家規定的是不需要支付的,但是是需要給員工支付三個月的工資進行賠償的。因為代通知金是在合法的途徑上辭退員工才需要支付的,非法的情況辭退員工是需要給員工進行賠償而不是進行補償,所以説我們對於這個問題一定要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