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計劃生育>户口>

孩子報户口需要哪些證件?

户口 閲讀(1.49W)

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準生證》、男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落户通知單》、《結婚證》、女方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新生兒未落户證明、男方的户口簿。到男方户口所在派出所窗口辦理即可。

孩子報户口需要哪些證件?

(一)辦理條件

1、新生嬰兒可按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申報户口。

2、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歸父親撫養的證明。

3、父(母)親户口遷入本市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户口不能在本市申報出生。

(二)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

2、結婚證或法院民事調解書;

3、出生醫學證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嬰兒跨一整年要在廈門申報出生的,還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的證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複印件(a4規格)一套。

(三)辦理程序

監護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

(四)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户籍窗口當場辦理,屬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報出生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調查核實的,派出所在5個工作日內核準。

(五)新生兒上落口具體流程:

1、為寶寶取好名字。

2、去出生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所需證件:夫妻雙方身份證及複印件、出院費用清單原件。

3、去户籍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領取入户申請表——填好,派出所會提供一張紙條,上面列了所需證件。

4、去居委會辦理入户核實程序。

(1)去單位開好入户證明及計劃生育協議書(一般由行政部門出具,需提供生產醫院出具的出院單原件,複印後單位存檔)。

(2)帶好户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單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居委會核實後,會寫上“核實無誤,准予入户”並蓋居委會公章,然後告訴要去上級部門——街道辦事處。

5、街道辦事處(計生辦):準備户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及複印件,出示居委會證明及公安局入户申請表——計生辦核實無誤(符合政策)——核發准予入户證明。

6、回到轄區派出所,正式辦理新生兒入户手續:準備户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及複印件,正常辦理。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遇到了需要給新生兒上户口的時候,一定要及時的瞭解相關的規定以及所需要準備的材料,並且也是需要注意保護孩子的合法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