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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法探親假多少天結束?

探親假 閲讀(3.06W)

新勞動法探親假多少天結束?

新勞動法探親假多少天結束?

一、關於探親假、年休假等有關假期待遇問題的規定

根據粵人薪[1996]19號文、勞人薪[1997]115號、省委辦公廳[1991]12號、“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及上級有關規定精神就有關問題規定如下:

1、工作滿一年的正式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工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母不住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符合享受探父母假期待遇,且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如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均居住在異地並符合第一條規定,可在每四年一次探望父母的假期裏選擇探望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凡已按規定享受探親假的,不再享受干休假待遇。

3、工作人員工作滿一年不滿五年,已轉正定級的每年可休年假五天。滿五年未滿十年,每年可休假七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每年可休假十天,年滿二十年以上者,每年可休假十四天。

4、工作人員經法定程序辦理了結婚手續的,可休結婚假,婚假時間5天,實行晚婚者(男25週歲,女23週歲)增加婚假10天。

二、勞動保護與假期待遇

(一)關於職工的探親待遇是如何規定的?

1、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2、職工探親假期:

(1)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三、職工事假、探親假、婚喪假期間工資待遇如何

職工請事假(含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實行照發工資的制度。企業根據職工的不同性質而實行不同的制度,企業中的工人由於享受加班加點工資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企業中的行政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不享受加班加點工資待遇,請事假每個季度在兩個工作日以內的,照發工資,超過兩個工作日以上的,其超過天數不發工資。

職工休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間和路程期間內,照發本人的標準工資。

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經過單位領導批准,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期。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前去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職工可以享受本單位的帶薪年休假。年休假一般為7至14天。

四、探親假期間工資不得扣發

1998年4月,孫某因其探親假期間,被某建築公司扣發工資,並沒有報銷探親的往返路費,而申訴到當地勞動仲裁委,要求單位補發探親假期間的工資,並報銷探親路費。

經查,1995年,孫某大學畢業後分配至上海某建築公司任技術員,1997年春節,某建築公司為振興企業生產經營,成立了科技攻關小組,孫某也是科技小組成員之一。由於科技攻關未獲成功,廠方未給他探親假。1998年春節前,攻關小組攻關成功,孫某向公司提出回雲南探望父母,公司只批准其20天的假期。孫某到家後,因其父患病住院,需照料,於是他又向廠方請求補休上一年20天的探親假。前後只用45天,路途時間4天。某建築公司對批准孫某探親的20天假按事假扣發了當月工資,另25天作為超假按高於工資2倍的標準扣發了工資,同時不報銷其往返路費。

仲裁庭認為,國務院於1981年3月發佈的《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2條“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

所謂的探親假也是國務院對勞動者的及其家庭的高度體恤,當配偶雙方不生活在一起時,當與父母常年不生活在一起時,都可以向單位申請探親假,回家鞏固家庭關係,以幸福滿足的高質量心情與狀態投入到工作與社會生活中是更有效益的。我們可以看到,探親假最長已經可以申請休至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