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解答>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監護權和撫養權有什麼區別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閲讀(1.01W)

實行人員不同,監護權是監護人對於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所享有的監督、保護的身份權。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實行時間不同,監護權可以是終身的。擁有撫養權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監護權和撫養權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