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買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父母出資幫助子女買房,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婚前出資購房(一般認定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具體見如下分類)
1、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
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
2、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或雙方子女名下
(1)一方父母出資,視為對雙方以結婚為目的的附解除條件的贈與。
(2)雙方父母出資,視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按各自出資份額共有。
(二)婚後出資購房(一般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具體見如下分類)
1、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
對自己子女的贈與
2、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或雙方子女名下
(1) 未書面明確是贈與,應當認定為借款;
(2) 書面明確是贈與,但未明確贈與對象
a.一方父母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b.雙方父母出資,視為分別對夫妻雙方的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