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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解除買賣合同模板是怎樣的?

合同終止 閲讀(2.92W)

一、同意解除買賣合同模板是怎樣的?

同意解除買賣合同模板是怎樣的?

解除合同協議書範本

甲方:

乙方:

根據實際情況,在平等協商,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本於誠信,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2007年7月16日簽訂 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關協議。自協議解除之日起,甲乙雙方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消滅。甲乙雙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二,甲乙雙方同意對於合同訂立、執行過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損失自行負責擔。

第三,鑑於合同未能履行是由於客觀經濟形勢變遷造成的,甲方同意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退還乙方已經交納的甲方施工管理費16.5萬元;待該工程施工完成計量結算後(2007年12月6日前)甲方退還乙方已交納甲方10萬元履約保證金。

第四,甲乙雙方都保留通過訴訟解決本合同爭議的權利,在本協議生效後,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尋求通過訴訟解決爭議。在訴訟過程中,本協議將不利於違約方的解釋。

第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日期:

二、合同的法定解除條件包括哪些?

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該合同失去意義,應歸於消滅。在此情況下,我國合同法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消滅合同關係。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此即債務人拒絕履行,也稱毀約,包括明示毀約和默示毀約。作為合同解除條件,它一是要求債務人有過錯,二是拒絕行為違法(無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此即債務人遲延履行。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中非屬特別重要時,即使債務人在履行期屆滿後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對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為重要,如債務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實現,於此情形,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也應如此。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針對某些具體合同規定了特別法定解除條件的,從其規定。

如果是雙方就解除買賣合同沒有達成合意的,但是一方想要解除的,主張解除的一方可以申請仲裁或者是直接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但是起訴方必須在提交起訴狀時提供解除買賣合同的證明材料,並且預先支付訴訟費,法官會在判決中明確訴訟費的承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