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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況:一、如果屬於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該合同可撤銷;二、如果不符合上述情況的,該合同不可以撤銷。《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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