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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未約定違約金是否有效

合同效力 閲讀(2.13W)

有效。違約金在賣房合同中的概念: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自行約定或者有法律直接規定的,在當事人一方違約時,應該向另一方支付約定金額的違約金。因此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能,同時又具有懲罰和補償的效果,在賣房合同中違約金是保證買賣合同順利進行的保障,同時也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而設定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買賣合同未約定違約金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