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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認定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效力 閲讀(1.88W)
怎樣認定合同是否有效
在認定合同的效力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第一,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由此可見,在訂立合同時,注意當事人的締約能力和主體資格問題是十分重要的。
第二,合同必須有對價或約因。
第三,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7條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四,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 第五,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此外,還要注意存在以下情形的合同就是無效的:
(一)一方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