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合同糾紛不一定是加盟合同糾紛,這個問題需要根據合同糾紛的具體情況分析,但處理合夥合同糾紛一定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常見的處理方式包括:
1、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
2、調解解決。
3、仲裁解決。
4、訴訟解決。
二、合夥合同糾紛舉證注意事項有哪些?
1、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2、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3、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複製件或者複製品。
4、如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證據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形成的,該證據應當經所在國公證部門予以證明,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是在港、澳、台地區形成的,應履行相關證明手續。
5、當事人提供外文書證或外文説明資料,應附中文譯本。
6、當事人應當對其提交的證據材料逐一分類編號,對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對象和內容作簡要説明,簽名蓋章,註明提交日期,並依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供副本。
三、合夥合同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總的來説,造成合夥合同糾紛的原因非常多,這裏沒辦法準確回答合夥合同糾紛是否屬於加盟合同糾紛,加盟他人一起做生意的,雙方簽訂的合同也可以稱之為合夥合同,不管是哪一類型的合同糾紛,起訴或者是找律師,都得陳述清楚合同糾紛的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