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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經營管理 閲讀(3.23W)

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法律規定 是什麼?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是原法人免職文件,新任法人任職文件,就是董事會決議書。需要在審批後三十日內辦理變更登記的相關手續,提交有關上級審批文件等有關材料。下面請小編為您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六章 變更登記

第十七條 企業法人改變名稱、住所、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經濟性質、經營範圍、經營方式、註冊資金、經營期限,以及增設或者撤銷分支機構,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企業法人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准後三十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 企業法人分立、合併、遷移,應當在主管部門或者審批機關批准後三十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開業登記或者註銷登記。

二、企業法人變更登記提交的文件、證明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法人變更登記註冊書》。

2)原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文件。

3)變更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任、免職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由企業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變更經濟性質 的,需提交有關部門資產歸屬的認定文件;變更住所或經營場所的,需提交新住所或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變更經營範圍涉及行業管理部門專項審批的,需提交批准 文件;變更註冊資金需提交驗資證明;變更名稱的,須提交登記機關簽發的《企業名稱變更核准通知書》。

4)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企業章程的,應提交修改後的企業章程或企業章程修正案。

5)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6)其他文件、證件。

7)領取《營業執照》的經營單位和企業法人分支機構改變登記事項,應當按照企業法人變更登記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記變更的法定依據

《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

第六條 企業法人申請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應當向原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對企業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

(二)對企業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

(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第七條 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換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召開會議作出決議,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職責,致使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開的,可以由半數以上的董事推選一名董 事或者由出資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決權的股東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會議,依法作出決議。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依據是公司免去原法定代表人和選舉新法定代表人的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在公司不設董事會只有一名執行董事的情況下,法定代表人的變更法定依據只能是股東會決議,不能採取執行董事的個人意思表示形成的決議,因為那樣勢必形成執行董事的私自相受,侵犯其他股東選擇公司管理者的權利。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是公司決策、重大決策執行、重要管理者選擇、資產分配的權力來源的法定形式,因此公司法對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在內容和形式上有嚴格的要求,不符合法定內容和形式的都會產生瑕疵,甚至無效。新的公司法對於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更注重程序合法與形式合法。

您對此有所瞭解了吧。除了原任和新任任職文件外,還有變更登記申請書。董事會決議都有嚴格的要求要遵循公司法程序合法的規定辦理,以免造成無效。若您還有其它問題請諮詢本站的律師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