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二次抵押辦理他項權證需要哪些材料?
1、房地產抵押申請表;
2、抵押人身份證;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6、房屋評估報告書或抵押物價值協議書;
7、委託辦理的,受託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並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託書
二、房屋二次抵押的條件是什麼?
1、可以辦理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一般要有比較好的保值、升值空間。因此,房屋的地理位置、周邊配套都要好一些;
2、可以辦理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必須是現房,而不是期房;
3、二次貸款的借款人的信用要良好,且已有的抵押貸款,沒有嚴重逾期記錄;
4、二次貸款的借款人,必須要有穩定的收入。可以保證在歸還已有貸款的前提下,按時歸還新增貸款;
5、一般情況下,可以辦理二次抵押貸款的銀行,與辦理首次抵押貸款的銀行是一家;
6、有時,銀行還會要求借款人,按照規定辦理保險;
7、辦理二次抵押貸款時,往往需要首次貸款,已經按時歸還了一定的年限。
三、房屋他項權證記載的內容有哪些?
(一)房屋他項權證號:房他證 字第 號。
“房他證”前空位填寫發證市、縣的簡稱。
“字”前空位填寫發證市、縣的區(縣)名稱。
“號”前空位填寫區(縣)房屋他項權發證的順序號。
(二)房屋他項權利人:他項權利為抵押權的,填寫房屋登記簿上記載的抵押權人;他項權利為地役權的,填寫房屋登記簿上記載的地役權人。
(三)房屋所有權證號:填寫房屋登記機構向房屋權利人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證號。
(四)房屋坐落:他項權利為抵押權的,填寫抵押的房屋坐落;他項權利為地役權的,填寫供役地房屋坐落。
(五)他項權利種類:填寫抵押權或地役權等他項權利。
(六)債權數額:屬於一般抵押權的,填寫房屋登記簿上記載的“被擔保主債權的數額”;屬於最高額抵押權的,填寫房屋登記簿上記載的“最高債權額”。
(七)附記:填寫需要記載的其他事項。設定最高額抵押的,應在附記欄中註明;地役權登記的,需役地房屋坐落應在附記欄中註明。
(八)其餘事項與《房屋所有權證》填寫説明相同。
事實上,只要銀行同意房屋的二次抵押,二次抵押時仍然需要辦理房屋他項權證,跟第一次辦理房屋他項權證時要準備的材料都是一樣的。但是,房屋二次抵押的條件不是法律統一規定的,因為房子之前已經被抵押過,所以,很多銀行對於房產二次抵押規定的條件都非常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