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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房屋租賃律師解答 閲讀(2.72W)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城鎮户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廣州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1.申請人配偶及未年滿18週歲子女非本市城鎮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

2.户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本市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二)申請之月前12個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淨值符合政府公佈的標準。收入標準實行動態調整,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住房價格水平,參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公佈執行。

(三)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單位公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家庭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築面積超過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請住房租賃補貼。

(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未享受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等購房優惠政策。申請流程

1.申請受理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向居住地所在區的街(鎮)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受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2.初審

受理部門應當自市住房保障部門發佈的受理申請截止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材料的初審。

3.會審

區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審查核實申請人家庭住房狀況。4.複核5.公示6.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