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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證怎麼去掉一方名字?

房產證 閲讀(2.61W)

隨着經濟的發展,人們的思想開放程度越來越高。夫妻雙方發生不可調和矛盾,很多人都選擇離婚解決婚姻關係。離婚之後法律糾紛主要集中在財產糾紛和孩子撫養權糾紛上。房產是財產糾紛中最複雜的一種情況。那麼離婚房產證怎麼去掉一方名字呢?

離婚房產證怎麼去掉一方名字?

離婚房產證怎麼去掉一方名字?

夫妻離婚,一般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其辦理房地產更名手續如下:

(一)、協議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要辦理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及複印件);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説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註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訴訟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訴訟離婚(通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單方可以憑以下證件和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房產證更名手續:

1、身份證(及複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以及能説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3、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

(三)、上述兩種情況,如果產權設定抵押的,須提供銀行同意函;如果原權證上的產權人姓名有錯誤,須補充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

(四)、離婚後更改房屋產權歸屬的徵税標準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税政策規定徵税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税。因離婚需在房產證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簽訂協議,明確房子以後歸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繳契税。

相信大家對這一問題已經有所瞭解。房產變更手續針對離婚方式不同,準備的資料也不相同。協議離婚需要準備身份證和離婚協議證明、房產變更申請以及房產所有權等資料。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