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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到法院是否可以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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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到法院是否可以調解
刑事案件到法院是否可以調解
不能。在刑事案件中,公訴人是原告,法院不能調解公訴人與被告人的爭議。因此,刑事案件不能調解。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被害人是原告,法院可以就民事爭議部分進行調解。
被害人得到滿意的賠償,不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了,檢察院還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這時,法院可以對被告人從輕處罰,但不能因為被害人要求而判被告人無罪。
少數刑事案件是可以自訴的,自訴案件的原告是自訴人,法院可以進行調解。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