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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沒有取得產權證的期房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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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沒有取得產權證的期房如何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時沒有取得產權證的期房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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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沒有取得產權證的期房如何分割
離婚時沒有取得產權證的期房的分割:沒有房產證説明房屋產權證還沒有辦理,雙方可通過協議的方式進行離婚,提前寫明房子的所有權,並在後續房產證辦好之後按照協議進行分割;如果協商不成,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離婚。但法院原則上是不會處分沒有房屋產權的房屋。可以等到房產證下來以後,再向法院提起訴訟,分割房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