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拖欠工資超過30天怎麼賠償

法律 閲讀(1.05W)
拖欠工資超過30天怎麼賠償
拖欠工資超過30天怎麼賠償

拖欠工資超過30天,一般是沒有賠償的。用人單位存在拖欠行為的,可以通過合法方式進行維權,勞動者選擇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查證屬實後,會責令用人單位儘快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要賠償金,勞動行政部門會讓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