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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汽車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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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汽車過户

強制執行一般是指債務人出現違約後,債權人向法院起訴債務人,債務人不執行法院的判決,債權人就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強制執行一般是拍賣或者過户被執行人的財產,那麼汽車過户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嗎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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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汽車過户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嗎

法院執行車輛的過户辦法:
帶法院解封委託書,車務手續,買賣雙方有效證件到所屬車管所辦理過户。
按照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具有設立、變更物權的效力。因此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決到當地車管所辦理車輛過户登記手續。
如果車管所、被執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會給車管所發協助執行函,將車輛過户到您的名下.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一條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
第四百九十一條 經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同意,且不損害其他債權人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經拍賣、變賣,直接將被執行人的財產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抵償債務。對剩餘債務,被執行人應當繼續清償。
第四百九十二條 被執行人的財產無法拍賣或者變賣的,經申請執行人同意,且不損害其他債權人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將該項財產作價後交付申請執行人抵償債務,或者交付申請執行人管理;申請執行人拒絕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執行人。
第四百九十三條 拍賣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債的,標的物所有權自拍賣成交裁定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接受抵債物的債權人時轉移。
第五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房產證、土地證、林權證、專利證書、商標證書、車船執照等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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