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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地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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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權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的權利。他人的不動產為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為需役地。我國《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設立地役權,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地役權合同。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權利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允許地役權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權人行使權利。

什麼叫地役權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條  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