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金融保險解答>保險理賠律師解答>

投保人的權益有哪些

保險理賠律師解答 閲讀(2.85W)

投保人的權益主要是:
1、指定和變更保險的受益人;
2、請求保險公司承擔必要、合理費用;
3、被保險財產的危險程度明顯減少時,請求保險公司降低保險費;
4、請求復效。
在分期付款的人身保險合同中,如果投保人超過60日不繳納續期保險費,合同效力中止。
但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兩年內,投保人有權提出恢復合同的請求。

投保人的權益有哪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八條

 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事項:(一)保險人的名稱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三)保險標的;(四)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五)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六)保險金額;(七)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八)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九)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十)訂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約定與保險有關的其他事項。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可以為受益人。保險金額是指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