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動產權證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1、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權籍調查;
2、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視窗遞交申請材料;
3、屬地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初審後報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審覈;
4、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覈准並將登記事項記載於登記簿;
5、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視窗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二、不動產權證辦理所需資料包括哪些?
(1)《某市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3)不動產權屬證書(已有土地使用證)或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7)《竣工驗收備案證書》
(8)經審查的不動產權籍調查結果(不動產權籍調查表、界址點座標成果表、不動產測量報告、宗地圖、查丈表、牆界表、房產分層分戶平面圖等);
(9)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10)其他必要材料。
三、不動產權證辦理辦理時限規定是什麼?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30個工作日是上限,並不是必須辦理30個工作日。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規定的申請材料才能受理,審查時限不包括公告時間。爲了方便羣衆和企業,登記機構將會進一步優化辦事程序,儘可能提高工作效率,縮短辦事時限。
在現實生活當中,不動產權證在進行辦理的時候,手續相對來說是比較複雜的,但是辦事的效率也是根據當地的辦事機構而有所差異的。不管怎麼樣來說,但是如果交的材料是比較齊全的,那麼30個工作日內肯定是需要辦理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