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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爲的分類有哪些

行政許可 閱讀(2.4W)

1.以行政行爲的適用與效力作用的對象範圍爲標準,可將行政行爲分爲內部行政行爲和外部行政行爲。
2.以行政行爲的對象是否特定爲標準,可將行政行爲分爲抽象行政行爲和具體行政行爲。
3.以行政行爲受法律規範拘束的程度爲標準,可將行政行爲分爲羈束行政行爲和裁量行政行爲。
4.以行政主體是否可以主動作出行政行爲爲標準,可將行政行爲分爲依職權的行政行爲和依申請的行政行爲。
5.以行政行爲是否應當具備一定的法定形式爲標準,可將行政行爲分爲要式行政行爲和非要式行政行爲。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3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爲,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並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

行政行爲的分類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