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法律規定故意傷害能否拘留?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7.72K)
法律規定故意傷害能否拘留?

一、法律規定故意傷害能否拘留?

法律規定故意傷害能拘留,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犯了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規定的,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故意傷害罪如何進行處罰?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這裏是指實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爲又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爲。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案件既可以是公訴案件又可以是自訴案件。

1、公訴

刑事訴訟中的公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審查的案件,以及對於自行偵查終結的案件,認爲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已涉嫌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從而提請人民法院進行審判的訴訟活動。這是法律賦予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行使的一項訴訟權利,通常稱爲“公權”。對於故意傷害造成重傷以上的案件應當公訴。

2、自訴

自訴是公訴的對稱,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爲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刑法第234條第1款規定的故意傷害案。通常這類案件被稱爲輕傷案。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一旦達到了輕傷以上的法律後果,將會按照刑事法律當中所規定的故意傷害罪對此進行定罪量刑,所以在這個過程當中,所採取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包括有刑事拘留。這也是符合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要求。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