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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沒被拘留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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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傷害沒被拘留是否合法?

故意傷害沒被拘留是否合法?

故意傷害沒被拘留是合法的,因爲故意傷害並不是所有的這樣一種傷害的行爲都會構成犯罪,具體的還需要看當事人受到傷害的一個嚴重的程度,如果只是輕微傷的話,雙方一般私底下進行一個協商和調解就可以了,完全是不需要進行一個刑事方面罪名的認定的。故意傷害沒被拘留是合法的,應當透過法醫鑑定認定輕傷,惡意傷害未構成輕傷一般進行治安處罰。

《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故意傷害罪的定罪標準是什麼?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爲內容的人格權。

應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爲是犯罪。只有當自傷行爲是爲了損害社會利益而觸犯有關刑法規範時,才構成犯罪。例如,軍人戰時自傷,以逃避履行軍事義務的,應按本法第434條追究刑事責任。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

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的方式,既可以表現爲積極的作爲,亦可以表現爲消極的不作爲。前者如拳打腳踢、刀砍槍擊、棒打石砸、火燒水燙等;後者則如負有保護幼兒責任的保姆不負責任,見幼兒拿刀往身上亂戳仍然不管,結果幼兒將自己眼睛刺瞎的行爲,就可構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實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實施,還可以利用馴養的動物如毒蛇、狼犬等實施。既可以針對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組織的殘缺或容貌的毀壞,又可以針對人體的內部,造成內部組織、器官的破壞,妨礙其正常的功能活動。總之,無論是直接由本人實施還是間接實施,亦無論是針對何種部位,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只要出於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傷害,即可構成本罪。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必須是非法進行的

如果某種致傷行爲爲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正當防衛造成傷害而未過當的,醫生對病人截肢治病等。經被害人同意的傷害,是否合法,要做具體分析。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爲了達到危害社會的目的,這種同意不能排除傷害行爲的非法性;如果這種同意是爲了有益於社會的目的、則可以排除他人傷害行爲的非法性。對於具有激烈對抗性體育運動項日中發生的傷害行爲是否具有合法性,也應作具體分析。如果這種致傷動作本身爲該項運動項目的規則所允許,這種傷害一般不能認爲具有刑法上的非法性。如在足球比賽時,依據“合理衝撞規則”所實施而引起傷害的動作,一般不認爲是傷害罪:如果比賽中動作粗魯,明顯違反規則要求,具有傷害他人身體故意的,也應按故意傷害罪論處。

在當代社會傷害的這樣的一種行爲是絕對不被允許的,因爲他人的人生安全是受到法律當中的保護的,尤其是刑法當中的保護,所以過於傷害罪,一旦構成的話就會負責任,但是輕微類型的傷害的話,一般不會提起公訴雙方調解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