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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業人員超過多少設定安全管理機構

公共安全 閱讀(2.34W)
從業人員超過多少設定安全管理機構
律師解析:從業人員超過100人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根據法律規定,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單位,應當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單位,應當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