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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靠社保的法律風險都有哪些?

社保 閱讀(2.57W)

一、掛靠社保的法律風險都有哪些?

掛靠社保的法律風險都有哪些?

1、掛靠社保的法律風險主要是,社保掛靠一旦被認定無效,企業不但達不到轉移勞務用工風險的目的,還會因爲沒有爲己方員工建立合法的社會保險關係,導致員工應享受的社會保險待遇全部費用由企業承擔的法律後果。

2、用人單位爲非員工代繳社保的防範

(1)雖然用人單位爲非員工代繳社保,但其從未爲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用人單位也未向其支付勞動報酬,即用人單位並無用工行爲,雙方之間並未建立勞動關係。在此種情形下,應認定雙方之間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勞動合同關係,應當認定爲委託關係。

而是否存在用工行爲的認定,可透過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工資表或記錄、招聘登記表或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工作證、考勤記錄以及其他勞動者證言來證明。因此,企業應當完善和規範相關招錄用以及工資支付流程。

(2)此外,用人單位爲非員工代繳社保,應當由其本人申請,公司再與其簽訂代繳社保協議,協議具體寫明委託繳社保的方式、停保書面通知時間、出現不到公司繳費截止時間公司自動爲他停保等。此份協議必須由本人親自到場,當着公司人事或財務人員的面,親筆簽署委託代繳社保協議,該協議不得由人代簽或以各種藉口理由拿回去籤。這樣能夠避免發生爭議時,掛靠繳費人員否認簽署委託協議,否認簽名的真實性,從而產生法律糾紛。

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掛靠”繳社保違法

《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均明確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法》雖然強制用人單位必須爲職工繳納社保費,這是用人單位的強制性義務,但並沒有禁止用人單位爲非本單位職工繳納社保費用。這種行爲並不損害國家和第三人的利益。職工和企業創造條件,符合繳納社保費的要求,並不損害他人的利益。

1、用人單位爲非本單位職工繳納社保費有其合理性,有利於實現部分人員的社保權利。參保人員由於戶籍限制等原因,無法在工作地參保,以個人身份參保也受到諸多條件限制,掛靠單位參保是實現社保權益的唯一途徑。如果法律禁止單位爲非單位職工參保,將這唯一途徑堵死,參保人員無法參保,自身社保權益也就不能實現,不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

2、事實上無法禁止。從實踐操作層面來講,如果將此行爲界定爲非法,社會保險部門就應當查處,不能允許參保。社保部門如何舉證證明不存在勞動關係?即使能夠否定勞動關係,面對成千上萬的參保人員,基層社保經辦機構要從中甄別出哪些是單位員工,哪些不是單位員工,這種工作簡直是無法進行開展。現行的社保相關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禁止此種行爲,根據行政法律的一般原理,即“法無規定即禁止”,因此,在現實情況下,社保部門無權進行查處。

社保掛靠行爲並沒有被禁止,所以從法律層面上看,社保掛靠的行爲是合法的。但被掛靠的單位可能會需要承擔一定的風險,爲了降低風險,單位可以在與公民簽署代理協議之後,再爲非本單位職員繳納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