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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不發高溫費違法嗎?

勞動保障律師解答 閱讀(1.06W)
工廠不發高溫費違法嗎?
律師解析:公司不給員工發高溫費是否合法,需要根據員工的工作條件進行具體的分析。如果是在高溫環境下工作,不發放津貼則違法。
一、高溫下工作應發放高溫津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當氣溫超過35攝氏度時,企業應依據勞動合同中簽訂的內容,視工種和工作環境的不同,向職工發放高溫津貼。
二、高溫補貼是爲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法律依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