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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勞動仲裁時效是多少?

勞動仲裁 閱讀(6.96K)

一、社保勞動仲裁時效是多少?

社保勞動仲裁時效是多少?

一年。“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

從該條的規定可以看出,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對違反勞動法規行爲的追訴期爲兩年;兩年之外的違法行爲,除非該行爲處於持續狀態,否則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沒有權利管理。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因社會保險的糾紛而要去申請勞動仲裁是可以的,去申請勞動仲裁的話記得時間要快一點,不要等辭職或離職了再去申請勞動仲裁。二、二、訴訟能否定勞動仲裁嗎?

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要依據具體情況對仲裁機構作出判決。如果仲裁結果有錯誤的,法院可以否定勞動仲裁裁決。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僞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爲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覈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仲裁是對勞動者的權益的保護的措施,在勞動仲裁判決之後,如果對勞動仲裁的判決結果不滿意,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仲裁的結果是錯誤的,可以申請撤銷相應的勞動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