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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時間一般多長時間?

勞動仲裁 閱讀(7.79K)
仲裁時間一般多長時間?
律師解析:普通仲裁一般一個月左右,最長不超過65天。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有需要延長的最長不超過15日,加上審理立案的5天時限,仲裁庭對勞動爭議的案件最長65天內裁決。
一、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二、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十四條
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當事人;認爲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