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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解除勞動合同可領失業麼?

勞動合同 閱讀(1.63W)

一、自己解除勞動合同可領失業麼?

自己解除勞動合同可領失業麼?

自己解除勞動合同是不可以領失業金的,根據《社保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條,對於領取失業金的條件作了明確的規定,其要點是:

第一,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這是最基本的要求,要領取失業金,前提條件就是首先要繳納失業保險,並且繳費時間至少在一年以上。

第二,非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的。和單位主動解除了勞動合同,就是本人意願的體現,非本人意願,應該是主動辭退或是解除勞動關係而導致的情況。

第三,已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如果是非本人意願而中斷就業的,還必須到社區或是街道辦事處進行失業登記,接受再就業培訓。只有同時滿足了這三個條件,才能領取失業救濟金。

二、失業金的查詢情況

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以上並在停止繳納失業保險後60天內進行失業登記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金。攜帶本人身份證,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辦理相關手續。可以根據如下情況,自行選擇查詢方式。

1. 社保中心查詢

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

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資訊查詢”視窗,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蔘保資訊。

3.電話諮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進行政策諮詢和資訊查詢。

4.觸摸屏查詢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如果設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對於失業金的具體辦理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勞動者的履行情況而定的,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對於失業金的認定條件,勞動者在工作時就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來交納失業保險,這種情況下才可以在後期領取失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