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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登報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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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登報解除勞動合同?

如何登報解除勞動合同?

登報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是取得未郵寄的證據後,可以郵寄或者透過新聞媒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視爲送達。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使辭退員工的程序生效,可以先採取直接送達的方式,如果不能直接投遞,可以採取郵寄的方式,其次,最好透過郵寄的方式向員工發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最好是特快專遞。如果郵件被退回而未能投遞,則退回的郵件應完好無損,這是未投遞的證據。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有什麼後果?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賠償勞動者的損失,即:

1、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的賠償費用;

2、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爲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根據工作年限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或賠償金。

三、解除勞動合同流程是什麼?

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

1、向對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及勞動者都可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2、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若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勞動者沒有過錯的,用人單位需要依法給予經濟補償。

3、進行工作交接。解除勞動合同後,勞動者需要將工作交接給公司或者相關對接人。

4、離職並結算工資報酬。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登報解除勞動合同適用於找不到員工的情況。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如果此行爲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受損失的,應該按照勞動者應得的工資支付,並且支付相應的賠償費用。若是造成勞動者醫療待遇受損失的,應該按照規定補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