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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時效是多久?

勞動合同 閱讀(2.74W)

一、 起訴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時效是多久?

起訴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時效是多久?

起訴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時效是3年,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透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爲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合同糾紛的內容主要表現在爭議主體對於導致合同法律關係產生、變更與消滅的法律事實以及法律關係的內容有着不同的觀點與看法。合同糾紛的範圍涵蓋了一項合同的從成立到終止的整個過程。

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仲裁

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對於起訴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行爲,一般是屬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有關勞動合同的相關事項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或者造成了嚴重的爭議的行爲,雙方也可以直接以協商的方式,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