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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勞動合同 | 離職不讓走怎麼辦

勞動合同 閱讀(2.58W)

一般情況下,員工要離職需要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未簽訂勞動合同,離職不讓走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