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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高溫費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高溫補貼 閱讀(1.8W)

廣西高溫費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在我們國家是存在着一些弱勢羣體的。比如說我國的勞動者就是這樣的弱勢羣體。之所以說他們是弱勢羣體,是因爲他們可能不會利用一些合法手段來維護自身的權益。比如說,高溫費的發放問題。他們就不太清楚廣西高溫費發放標準是怎樣的?那麼下面爲大家詳細的介紹。

一、廣西員工高溫補貼發放需要的標準如下:

享受高溫津貼的具體條件是什麼?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我區實際情況,享受高溫津貼的具體條件主要綜合考慮兩方面因素:

一是高溫,即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二是高溼。因我區屬低緯度地區,南瀕熱帶海洋,北爲南嶺山地,境內河流縱橫,熱量豐富,氣候溼潤,且有雨季與熱季重疊的特點,儘管年內氣溫達到35℃以上的日曆天數不如一些高緯度地區,但由於雨、熱同季,在太陽輻射、大氣環流等因素綜合作用下,高溫季節期常有高溼現象伴隨(即又悶又熱),且持續的時間長。從勞動安全衛生角度看,此時人體汗液不易蒸發,同樣易導致人體體溫調節失衡。

以上兩個因素中,前者國家已經明確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而後者由於主要取決於勞動者的具體工作環境以及用人單位所採用的生產工藝或者技術裝備水平等,目前國家尚未對此做出統一規定。實踐中建議各用人單位結合生產經營實際情況,依法透過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集體協商等形式予以明確爲宜。

使用農民工、聘用工特別是環衛一線工人的單位是否也要支付高溫津貼?

實施高溫津貼政策是一項地方勞動標準,也是政府 “關注民生”的行政性舉措。因此,我區境內各類企業無論採用何種用工方式,都有義務認真執行。

環衛一線工人按勞動合同制度管理,絕大多數長期在室外露天作業,農民工也相對集中,他們的辛勤勞動已引起全社會廣泛關注。因此,考慮到環衛一線工人的工作特殊性,我區早在2011年實施高溫津貼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中明確規定:將環衛一線崗位納入享受高溫津貼的範圍。

二、機關事業單位是否納入高溫津貼的實施範圍?

由於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在實施規範津貼補貼政策時,已將防暑降溫等福利性補貼納入其中,因此,機關事業單位除環衛一線工人外,原則上不納入高溫津貼的實施範圍。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支付高溫津貼?如何支付?

用人單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規定支付高溫津貼。由於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在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就業,因此其高溫津貼應按小時折算支付。

爲什麼我區高溫津貼標準只規定一個數值區間,而不是一個絕對值?

《關於發佈企業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桂人社發[2011]114號)規定: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標準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間。

首先,在這裏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廣西高溫費發放條件,主要是存在兩個方面。第一個當然就是必須是高溫條件下。還有就是已經工作了的。其次給大家介紹的是高溫費的發放標準,基本上是按照一個月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