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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哺乳期請病假被辭退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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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哺乳期請病假被辭退是否合法

一、勞務派遣哺乳期請病假被辭退是否合法?

不合法。這是侵犯勞動者權益的行爲,員工可以和用工單位及派遣單位協商解決,還可以直接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該規定明確了任何單位無論是勞動合同還是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都不能單方面解除。

二、用人單位違法辭退員工怎麼辦?

可以申請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實質上是勞動合同解除的原因之一。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一種法律行爲。由於勞動合同解除事關重大,因此勞動法對其條件和程序做了嚴格的規定,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必須要遵守嚴格的法律條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說辭就可以辭。不正確的辭退有很多的情形,其中最爲嚴重的就是違法的辭退。違法的辭退主要表現爲三大類情形:

1、辭退員工事實依據不充分;

2、辭退員工法律依據不準確;

3、辭退員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三、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係,並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那麼用人單位是不能無故的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辭退勞動者的,如果存在違法的行爲就要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照工作年限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