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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中罰款條款的性質是什麼?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1.08W)
施工合同中罰款條款的性質是什麼?
律師解析:違約責任。
民商事法律調整的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雙方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施工方違反工期、未達到約定質量標準等行爲應承擔一定數額的“罰款”,雖然在文字上載明爲“罰款”,但該“罰款”的性質並不屬於行政處罰的範疇,其實質是要求承包人承擔一種違約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