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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加上前妻名字的房產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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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該婚前房產單純是一方購買,則屬於個人財產,根據規定,另一方不能對其進行分割。不論婚姻延續時間多長,該個人財產不會自動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顧名思義,婚前房產若是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是不能分配的,也就不存在婚前房產如何分割的問題。房產的具體分割方式如下:

離婚後加上前妻名字的房產如何分割?

(一)如果另一方參與婚後還貸,則離婚時應將一方婚前購買的按揭房判歸買房者所有,同時應當將夫妻所共同償還貸款的一半補償給另外一方。當然,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爲個人債務

(二)產權證上能顯示出房產歸雙方所有的

這種情形下的房產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應根據《民法典》對共同財產的分割方式進行分割。

(三)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後才取得產權證的房屋,離婚後房產的分割方式

一般情況下,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此種情況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後,交易已經完成,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因此,即使未取得房產證,該房產也應認定爲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房產歸購買房屋房所有。

(四)一方婚前貸款購買,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產權登記在己方名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房子的分割方式

這種情形,“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與首付房名下,離婚時該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子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爲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有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所以,此時登記的房產歸登記一方,共同還貸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五)婚前雙方出資購買,產權證之登記一方的分割方式

此種情況下,最是麻煩,也最易產生普通公衆認爲的不公。此種情況,離婚時登記方承認共同出資的,則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登記方不承認另一方有出資,且未登記方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有出資事實或出資不是贈與的,則登記的房產屬於登記方,在離婚分割時,只對另一方給予補償即可。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分割方式

如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出資購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該房屋屬於登記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

(七)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分割方式

此種情況下,一般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分割時,未登記一方可以請求分割此房產。

(八)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分割方式

毫無疑問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財產分割的原則並結合具體情況進行分割。

所以夫妻雙方離婚之後,對房屋怎麼分割還是要分情況討論的,如果是屬於婚前個人出資購買的房子,即使是加了前期的名字依然是屬於個人的財產,離婚時是不會進行分割的,但如果是婚後購買的房子不管是否加上了雙方的名字都是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都是需要進行共同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