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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買房離婚房產分割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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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買房離婚房產分割是怎樣的?

一、夫妻共同買房離婚房產分割是怎樣的?

通常是進行均等的分割,具體可以參照以下三種不同的分割方案: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二、哪些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1、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雙方的積蓄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購買或自建,婚後又以共同財產組織重建的的房屋;僅有部分改建、擴建的,改擴建部分屬夫妻共同所有。

5、結婚前,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

6、結婚後,父母出資爲雙方購置的房屋,未明確表示贈與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係期間繼承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單位基於職工的勞動人事關係、職工工齡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並由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的職工福利房等。

三、夫妻離婚房產分割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所以如果夫妻雙方準備離婚,那麼涉及到的所有財產都是需要進行分割的,但是一些婚前的個人財產是不會進行分割的,不過雙方如果在離婚協議時達成了一致的意見,那麼就可以按照雙方的意見來分割,否則向法院發起起訴離婚之後,法院通常都是根據共同財產進行均等的分割,並且要適當考慮到沒有過錯方或者是女方或者是子女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