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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酒之後簽訂的是否具有效力嗎?

合同效力 閱讀(2.42W)
喝醉酒之後簽訂的是否具有效力嗎?
律師解析:在醉酒狀態下簽訂的合同是否是有效的,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若當事人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不違背公序良俗,那麼民事法律行爲有效。也就是說,法律上沒有“在醉酒狀態下籤訂的合同無效”的條款,那麼合同符合有效的條件,就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在醉酒狀態下,當事人往往會被人忽悠簽字,若合同存在“顯失公平”的情況,因此醉酒的當事人酒醒後反悔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請求變更合同內容或撤銷合同,而不是向法院主張合同無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
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爲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