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效力>

協議生效的基本要件主要包括

合同效力 閱讀(5.65K)

合同的生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行爲人必須具備正確理解自己的行爲性質和後果、獨立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所謂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爲應當真實地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合同不違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
4、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我國法律承認當事人可以依法選擇合同的形式。但是,如果法律對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殊規定,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條 當事人超越經營範圍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編的有關規定確定,不得僅以超越經營範圍確認合同無效。
第五百零六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百零七條 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協議生效的基本要件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