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解答>合同訂立律師解答>

定金與違約金的的不同點

合同訂立律師解答 閱讀(2.21W)

定金與違約金的區別:前者爲擔保方式,後者爲違約責任。
1.生效要件:定金是交付後才生效;而違約金是諾成生效的,只要雙方簽字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2.支付方式:定金是簽訂合同時或之前預先支付的,作爲簽訂合同或履行合同的擔保,具有雙倍返還的懲罰性;違約金是雙方在合同種約定的,違約方應支付的賠償金,不事先支付。
3.定金在性質上是違約定金,具有預防違約金的性質,因此它與違約金在目的、性質、功能等方面相同。

定金與違約金的的不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