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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企業個人所得稅的相關內容有哪些?

個人所得稅 閱讀(1.24W)

1、個人獨資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而是繳納個人所得稅。參見《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二款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而適用《個人所稅法》,按《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二款“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獨資企業個人所得稅的相關內容有哪些?

2、稅務機關對個人獨資企業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法有二種,一種是查賬徵收適用於會計覈算比較齊全的,另一種是覈定徵收。具體採用哪種徵收方法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3,只要企業有利潤,不論採用哪種徵收方法,也不論企業利潤是否分配,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4、採用查賬徵收方法的,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然後根據個人所得稅確定的稅率表中對應的稅率計算應納稅款。

5、採用覈定徵收方法的。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覈定徵收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採用按企業銷售收入乘上應稅所得率來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然後,根據個人所得稅確定的稅率表中對應的稅率計算應納稅款。

6、由於2011年前8個月適用修改前的《個人所得稅法》,後四個月適用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二者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不同,所以應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和檔案規定,先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再計算全年應納稅額。

其2011年度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前8個月應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法修改前的對應稅率-速算扣除數)×8/12

後4個月應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法修改後的對應稅率-速算扣除數)×4/12

全年應納稅額=前8個月應納稅額+後4個月應納稅額

納稅人應在年度終了後的3個月內,按照上述方法計算2011年度應納稅額,進行彙算清繳。

7、個人獨資企業,適用五級超額累進稅率。

(1)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00元的,稅率爲5%;

(2)超過5000-10000元部分,稅率爲10%;

(3)超過10000-30000元部分,稅率爲20%;

(4)超過30000-50000元部分,稅率爲30%;

(5)超過50000元部分,稅率爲35%

其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營業收入扣除成本費用後的餘額,另扣除企業業主費用每月2000元,即每年24000元。

綜上所述,主要是以獨資企業個人所得稅超額累積進行收取,營業額不同其所需要繳納的稅率也不同。主動繳納稅收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就算是獨資企業的業主也是如此,偷稅、漏稅除了要承擔相應的罰金,涉嫌金額加大的還會被收押。更多法律知識您可以登入本站網站諮詢相關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