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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業與乙公司達成債務重組協議內容是什麼?

改制重組 閱讀(1.57W)

一、甲企業與乙公司達成債務重組協議內容是什麼?

甲企業與乙公司達成債務重組協議內容是什麼?

甲方:

乙方:

丙方:

協議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日

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截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甲方欠乙方的債務總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丙方欠甲方的債務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

1、現甲乙丙三方就各方之間的債務清償問題相互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2、甲方同意將其對丙方的債權中的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以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此項債權。

3、上述第一條中債權轉讓的價款由乙方將其對甲方的債權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予以抵償。

4、上述債權轉讓後,乙方取代甲方享有對丙方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的債權,享有法律規定的債權人的相關權利,丙方直接向乙方償還債務,承擔法律規定的債務人的相關義務。

5、丙方同意在本協議上簽字以確認知悉上述甲乙雙方對上述債權的轉讓事宜。

6、經上述債權轉讓和債權抵償後,甲方與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將抵銷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乙方與甲方之間的債權債務將抵銷人民幣_______萬元,抵消後乙方享有對丙方人民幣__ ____萬元的債權。

7、本協議的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

二、債權的發生原因是什麼?

債發生的原因在民法債編中主要可分爲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爲;債的消滅原因則有清償、提存、抵銷、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債權產生最主要的原因。基於合同產生的債即爲合同之債。合同之債是當事人在平等基礎上自願設定的,是民事主體主動參與民事活動,積極開展各種經濟交往的法律表現。同時,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產生合同之債。

2、侵權行爲。侵權行爲可分爲一般侵權行爲和特殊侵權行爲。在一般侵權行爲中,當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過錯而給他人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時,才負賠償的責任,如果沒有過錯,就不需負賠償責任。而在特殊侵權行爲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損失,就算自己不存在過錯,仍要負賠償責任。

3、不當得利。不當得利是指既沒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沒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當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損失的行爲。在不當得利的情況下,受到損失的一方當事人有權要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還不當利益。

4、無因管理。無因管理的含義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爲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和服務的,提供管理和服務的一方有權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費用。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不管是企業面臨着債務重組還是一些其他方面的事情,完全是可以透過達成協議的方式來進行處理的。但是也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了一下,協議書的內容應當包括有哪些,比如說說債務的清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