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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條例是否行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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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條例是否行政法律
現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行政法律法規等有關法律規定

1、首先對你公公的遭遇表示惋惜。對於你們能透過工傷認定,能拿出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感到由衷的讚賞。


2、依據《工傷保險條例》14條、17條的規定,在工作地點、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屬於工傷認定的範疇。工傷認定程序是必須的程序,是工傷索賠的依據。工傷認定下來後(自你方接到《工傷認定書》當天開始計算)後的一年內均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不會超過勞動爭議仲裁期限。


3、依據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工傷認定決定下來後,用人單位(花炮廠)通常會採取以下措施:1)在接到認定書後15日內就該工傷認定結果提起行政訴訟,並且可以經過一審、二審而拖延時間。(是否提起行政訴訟是其權利,最終能否算工傷由法院確定)2)收集並銷燬對用人單位不力的證據,如把你們手上的勞動合同、工號牌、工作服等收繳上去並銷燬會隱藏。3)與你們進行協商,也有可能直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在這15天內(用人單位收到工傷認定書之日起)你們要先行收集勞動合同、工號牌、工作服等證據,並注意其動向。


4、勞動能力鑑定是在雙方(用人單位和你方)對工傷認定本身沒有異議的情況下進行的下一步法律活動,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在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就可以進行,沒有具體時間限制,但越早對你方越有利。在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後一年內,雙方還可就鑑定結果再行鑑定。 5、只有在工傷認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後,你方可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再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6、上述問題屬於專業的法律問題


透過對上述內容的閱讀,我們知道工傷認定對於員工來說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及時的去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害人可以自己去或者時委託親戚或者是律師爲自己申請。工傷認定是員工維護自己權利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