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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速裁標準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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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速裁標準怎麼規定的?

一、醉駕速裁標準怎麼規定的?

對危險駕駛、交通肇事、盜竊、詐騙、搶奪、傷害、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賄犯罪、在公共場所實施的擾亂公共秩序犯罪情節較輕、依法可能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單處罰金的案件,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

(一) 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

(二)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

(三) 當事人對案件適用法律沒有爭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的;

(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

醉駕的詳細判罰: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二、醉駕不認罪有什麼後果?

(一)醉駕不承認開車與其承認醉駕的後果都是一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二)按照刑事案件取證的標準,對於有醉駕嫌疑的司機必須進行抽血取證。查酒駕中的酒精監測儀器數據,僅是交警前期判斷醉駕的方法,透過對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的比對,作出具鑑定結論。醉酒與否的標準。目前司法實踐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爲飲酒與醉酒的分界線。吹氣檢測不納入醉駕鑑定。

酒駕的案件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可以申請司法機關適用速裁程序辦理,存在醉酒駕駛的行爲,被警察抓到之後,不論司機是否認罪,處罰標準都是一樣的,都需要吊銷司機的駕駛證,對司機追究刑事責任,判處拘役、罰金。如果發現司機在城市快車道、高速公路上醉駕,要從重處罰。